6月14日,江西省水利廳、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、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江西監管局、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、江西省節約用水辦公室聯合印發《關于開展“節水貸”融資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“節水貸”通知》),在全省開展“節水貸”融資服務工作,充分發揮金融要素在提升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作中的作用,以金融力量助力我省節水產業高質量發展。據了解,這是全國首個水利與三家金融機構出臺的“節水貸”政策文件。
開展“節水貸”融資服務工作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、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“節水優先、空間均衡、系統治理、兩手發力”治水思路的重要舉措,貫徹新發展理念,發展新質生產力、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,是落實《節約用水條例》和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的現實需要。
“節水貸”支持的主要業務類型包括節水技術改造、節水裝備更新、節水工程建設、節水產品研發、第三方節水服務等各類與節水有關的項目。重點支持領域包括城鎮供水一體化、污水資源化、農業節水增效、工業節水減排、城鎮節水降損、合同節水管理、節水型城市建設、節水型社會建設、節水載體創建等節水領域。優先支持獲得國家級、省級水效領跑者,節水標桿單位和節水型企業、灌區、高校、公共機構、工業園區、用水產品等節水載體創建主體,以及信用評價等級良好及以上企業。
“節水貸”通過五項優惠政策推進節水融資服務:一是保障信貸資源。優先保障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領域的信貸需求和信貸資源。二是強化信貸管理。金融機構在同等抵質押擔保要求基礎上合理增加貸款方授信額度,同時可采取主動授信方式為貸款方核定授信額度,在審批和放款流程上建立專項綠色通道,提高貸款辦理效率。三是優化貸款期限。科學設定貸款期限,加大中長期貸款投放。四是實施利率優惠。對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認,符合條件的企業(單位),在同等條件下,可給予LPR減不超過40個基點的優惠。五是創新抵質押方式。對于采取節水改造工程減少取用水排污、碳排放的企業,可用取水權、排污權、碳排放配額依法依規辦理抵質押貸款。鼓勵對符合條件的企業(單位)發放信用貸款。
“節水貸”實施步驟包括項目申請、項目初審、獨立審貸和貸后管理等4個步驟,其中明確了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同級銀行機構的對接,及時掌握“節水貸”發放情況,貸后管理由銀行機構獨立開展。
《“節水貸”通知》強調,加強部門聯動、實行屬地管理。各級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,凝聚部門合力,形成長效合作機制,確保項目發揮實效。企業(單位)所在市縣兩級金融機構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實施。及時動態更新、實現信息共享。省水利廳定期調度“節水貸”發放情況,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推送“節水貸”發放情況和我省轄區內獲得國家級、省級水效領跑者,節水標桿單位,節水型企業、灌區、高校、公共機構、工業園區和用水產品等榮譽的重要對象。強化政策運用、加大成效宣傳。各有關單位要充分發揮再貸款、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牽引帶動作用,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符合條件的節水領域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。要及時總結提煉當地實施“節水貸”成效和經驗,利用主流媒體的導向作用,采用線上、線下全景式立體化傳播的宣傳模式,加大“節水貸”政策、成效的宣傳,助力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。
【原文轉自江西省人民政府https://www.jiangxi.gov.cn/art/2024/6/17/art_5194_4925311.html】